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您好!
已告知您校毕业生档案的存放,一般分为已就业和未就业两种情况。情况一:已就业到机关、国有企事业单位就业或定向招生就业的,转递至就业单位或定向单位;到非公单位就业、灵活就业及自主创业的,转递至就业创业地或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,其中转递至就业创业地的,应提供相关就业创业信息(如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、劳动合同、社保缴费信息等)。情况二:暂未就业的,可根据本人意愿转递至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,或按规定在高校保留两年。
宜宾籍毕业生档案邮寄地址请填写:接收单位名称:宜宾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;接收单位地址: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大碑巷37号2楼;接收人员及部门:档案室邮编:644000;联系电话:0831-5169006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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